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经贸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塑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部门形象,按照《关于印发抚州市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府办字[2008]50号)要求及省经贸工作部署,结合我委实际,现就2008年全市经贸委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纠建并举的原则,把解决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贯穿于民主评议工作的全过程,以正确履行职责为核心,以加强队伍建设为关键,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防止和纠正制约经济发展、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目标,全面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为推进抚州工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 评议对象
市经贸委、各县(区)经贸委。
三、 评议内容
通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认真组织对本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抓好在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群众意见、建议和2008年省、市“政风行风热线”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进一步解决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不强等问题,切实推进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部门建设。
四、 组织实施
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继续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成果共享的办法组织实施。我委作为市级被评单位,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县(区)经贸委的民主评议工作,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贸委会同各县(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五、 评议方法和步骤
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5月下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
(一) 动员部署。召开全市经贸委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和启动民主评议工作。全市经贸委系统要按照今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广泛宣传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对象、评议内容、组织实施、评议方法及工作要求。
(二) 自查自纠,督促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针对本委、本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认真督促整改落实。同时,抓好2007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意见、建议和2008年省、市“政风行风热线”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本委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于6月15日前报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政府纠风办。按照逐级汇总的方法,各县(区)经贸委须在8月底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市经贸委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汇总后,于9月15日前报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政府纠风办。
(三) 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群众满意度调查。重点是围绕服务重大项目评议政风行风;围绕服务民生工程评议政风行风;围绕服务对象评议政风行风。
1、 对本委的群众满意度调查。采取问卷测评的方式进行。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与市统计局共同组织,围绕重大项目、民生工程、服务对象等对象发放适当数量的问卷测评表,对本委政风行风情况进行群众满意度调查。
2、 对县(区)经贸委的群众满意度调查。我委将积极配合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和市统计局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
(四) 交叉检查评估。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会同各县(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在市直主管部门组织自查自纠、督促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于9月底在全市对县(区)级被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交叉检查评估。检查评估主要围绕2007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2008年本省、市“政风行风热线”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和2008年本系统自查自纠中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的内容进行。
(五) 集中统分。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统计局对问卷测评、群众满意度调查、交叉检查评估进行封闭统分,并进行排名,市直被评单位按照类别进行排名,县(区)级被评单位按照系统进行排名。
(六) 公布结果,总结表彰。市、县(区)政府向社会公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结果。市、县(区)政府分别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表彰会。市政府对42个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市直被评单位排名在前十名的(其中:行政执法单位4个,行政管理6个)予以表彰并授予“2008年全市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奖牌,对排名在前二十名的其他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按惯例对受表彰和表扬单位的干部职工予以奖励。市政府对县(区)被评单位在本系统民主评议中排名靠前的单位予以表彰,授予“2008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先进单位”奖牌。
六、 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实现、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体现,是强化群众监督,促进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途径,它既是对我们各项工作的检验,也是推动工作改革发展的动力。全市经贸系统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评议活动的重大意义,积极投身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 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起来,要牢固树立政风行风建设常抓不懈的思想,精心组织政风行风评议,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
(二)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今年全市经贸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由市县两级经贸委分级组织、分级实施、各负其责。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经贸委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委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和各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纪委书记兼任。市经贸委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大对县(区)经贸委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明察暗访工作力度,认真组织开展检查评估工作。各县(区)经贸委要相应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和工作措施“三到位”切实把民主评议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市县(区)经贸委要正确处理好评议活动与业务工作的关系,既要集中时间、人员搞好评议活动,又要统筹安排好业务工作,以评议促工作,以工作成果检验评议活动的效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
(三)评议工作要严格做到“八个严禁”。严禁编造、隐匿或违规销毁评议资料;严禁篡改统计数据或评议名次;严禁用不正当手段拉票买票;严禁接受被评部门和行业安排的请客送礼、娱乐活动和旅游考察等;严禁利用评议之便向被评部门和行业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规向被评部门和行业提供投诉举报问题的单位或人员情况;严禁刁难或报复投诉举报单位或人员;严禁其它故意损害评议工作的行为。参与组织实施评议工作的部门及工作人员违返上述规定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被评单位违返规定的,直接列为年度评议不合格单位,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市县(区)经贸委要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平台、报刊、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拓展与人民群众联系和沟通的渠道,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以全社会的力量推动评议工作的深入开展。要注意宣传评议中的先进典型和取得的成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经贸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实际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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