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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政风行风建设认真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自查

  
  抚州市经贸委围绕政风行风建设,认真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回头看”,对今年以来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自查。

  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是我委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委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代表着我委的对外形象,在自查过程中,各执法单位坚持标本兼治,查纠并举,以建设“学习型、操作型、和谐型、廉洁型”机关为抓手,以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征求意见箱为载体,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为了找准我委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我委采取多项措施,使自查工作不走过场。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我委聘请江西衡业律师事务所陈清平律师给全委干部职工授课,重点讲授省经贸委的《江西省经贸委系统实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试行)》,柏林主任亲自带头听课。通过培训全委干部职工对行政处罚程序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行政处罚程序也将更加规范。二是执行“回访”制度。将我委各执法单位的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情况进行回访,主动接受群体监督,自我加压,促进我委行政执法作风建设。三是大力加强宣传。除了履行必要的行政执法手续外,应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宣传有关法律知识,既当好行政执法员,又当好法律知识义务宣传员,做到企业满意,群众满意,树立我委对外窗口的良好形象。


发布时间:2007-9-7 11:52
信息类别:经贸信息
信息来源:抚州市经贸委
发 布 人:抚州市经贸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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