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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责任意识 落实任务措施促进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市经贸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围绕每年节能降耗4%的任务要求,认真做好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和执法监察等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汇报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重点用能企业能耗下降。省调度的7户重点能耗企业,除泰昌纸业公司停产外,其他6户企业万元产值能耗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幅度大的达18.3%,小的也有1.9%。1-6月,6户重点能耗企业万元产值能耗为0.91,同比下降9%,节约标煤4686.5吨。

(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稳步上升。水泥建材企业,注重利用煤矸石,锅炉煤渣、河砂等固体废物生产水泥和新型墙材。1-6月,水泥建材企业利用固体废渣6.6万吨。8家造纸企业利用废纸53507.3吨,实现销售收入11788万元;7家塑料制品企业利用废旧塑料27596.5吨,实现销售收入3531万元。

(三)废旧物资回收情况良好。全市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2.04万吨,实现销售收入12896万元;回收废旧塑料700吨,实现销售收入1266万元;回收废纸4700吨,实现销售收入341万元;回收废旧轮胎1100吨,实现销售收入26.7万元;回收废旧电子产品100吨,实现销售收入1万元。回收拆解报废车辆508辆,增长23%,回收金属量1700吨,实现销售收入286万元。

(四)新型墙材、散装水泥工作取得新进展。1-6月,市本级征收新型墙材基金715万元,增长8.5倍,全市新型墙材企业生产新型墙材6.2亿标砖,折合节约土地1016亩,节约能源3.82万吨标煤;市本级征收散装水泥基金129.8万元,增长3倍,全市推广使用散装水泥10.42万吨。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宣传,营造出节能减排的社会氛围

  按照国家和省里的统一安排,我委联合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环保局、广电局等单位,组织开展了2007年节能宣传周活动。为了使我市的节能宣传周活动有序进行,我委起草制定了《抚州市贯彻<国家发改委等八单位2007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宣传重点、活动内容、活动组织与要求,拟出了节能宣传口号。6月11日,市政府领导还召集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研究布置2007年节能宣传周活动,要求18个节能小组成员单位带头开展节能宣传活动。每个成员单位在市区都悬挂了1-2条宣传横幅,并在本单位张贴宣传标语,出宣传专栏。6月14日,由我委牵头,组织市环保局、抚州供电公司、中国石油公司抚州分公司、中国石化公司抚州分公司、市墙办、散办、抚州宏祥新型建材公司等8单位在市区繁华地段开展节能宣传周咨询活动,共散发宣传资料5000多份。抚州日报、临川晚报、抚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也积极配合节能宣传周宣传活动,报纸开辟专栏,宣传节能活动和节能先进典型。市政府副市长邱火明亲自组织和参加有关活动,抽空接受抚州电视台有关节能降耗方面的采访。在节能宣传周期间,电视台制作播放了节能公益标语,并在我委的组织下,深入明恒纺织、添光化工、市行政中心等单位采访,调查了解节能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制作成4集专题片,在电视台《抚州新闻》栏目播放。金溪、广昌、临川区等县区也通过上街咨询、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精心部署,统筹安排全市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4月27日,我委组织召开了全市经贸系统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了今年全市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重点是节能工作。下达了“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布置了节能目标责任书签订工作和重点能耗企业节能监察、用能调度等工作,印发了省经贸委《关于组织开展2007年全省百家重点能耗企业节能监察执法活动的通知》(赣经贸资源字[2007]49号)、省节能办《关于印发江西省“十一五”期间百家重点能耗企业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节能办[2007]2号)、省经贸委《关于报送重点企业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情况报表的通知》(赣经贸资源字[2007]43号)、《江西省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抚州市重点用能企业名单》等文件、资料等散发给与会单位和人员。同时,对今年的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也提出了目标和要求,宣传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指导县区经贸委和企业申报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取得了明显成效。南城万年桥建材公司通过这次会后, 积极争取县里的支持,成功地申报了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我委还起草制定了《抚州市关于加强节能工作,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007年1月由市政府办下发执行(抚府办发[2007]3号)。《方案》明确了“十一五”节能总体目标,全市万元生产总值(以2005年可比价)要比“十五”期末降低20%。按照《方案》要求,我委和有关部门要抓好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节能工作,大力推进节能目标责任制、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企业节能技术进步、节能监督执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建设等,以确保“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实施。《方案》还明确了“十一五”节能的政策措施:一是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二是建立节能专项资金,即财政预算每年安排节能专项资金应当根据本地区上年度能源消费量计算,按每吨标准煤不低于0.5元安排节能专项资金;三是分工负责制,做到既分工又协作,形成合力;四是监督检查制度,每年对县(区)进行一次节能检查活动,对重点能耗企业开展1至2次用能监察活动;五是建立GDP能耗公报制度。市政府还制定下发了《抚州市建筑节能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新建居住建筑,强制执行节能50%设计标准的执行率达100%。市本级每年抓2项、县(区)每年抓1项以上高标准的节能示范工程。

  在各级政府越来越重视节能工作的大好形势下,各项政策措施正强化落实,我市的节能工作已逐步纳入正轨。

(三)分解目标,落实节能降耗目标责任

  现已将“十一五”节能目标分解到各县(区)和14户重点能耗企业,并与市政府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责任书除下达节能目标责任外,还要求重点能耗企业确定节能项目,落实节能措施和降耗总量。我委还突出重点,着力抓好重点能耗企业的节能工作。市里重点抓好12户能耗超3000吨标煤的重点企业的节能工作,定期调度,及时了解掌握重点能耗企业用能情况,注意发现企业用能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企业节能经验和做法。在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同时,还要求企业要分解目标,落实节能项目、资金等保障措施,确保“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实现。

(四)执法监察,推动企业节能降耗

  今年初,我委资源科制定工作安排时,就将节能监察执法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安排,对市重点能耗企业至少进行一次节能监察执法活动。5月份,我委资源科人员先后深入江西大亚木业公司、江西添光化工公司、明恒纺织公司、万年桥建材公司、抚州靖淞纺织公司等企业进行节能监察。按照省节能办制定的《江西省“十一五”期间百家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工作实施方案》,了解企业用能情况,指导督促重点耗企业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好本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重点对企业的节能组织领导、节能工作机构与人员安排、节能责任制、目标考核、能源审计、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资金安排、能源利用统计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监察执法。在工作中我们采取听取节能工作汇报、进行现场考察节能项目实施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方式。把节能监察执法活动与引导企业节能降耗,减少成本开支,提高经济效益结合起来,有关企业从而加强了对节能工作的重视。6月12日至13日,我委分管领导和资源科人员又陪同省节能中心挂点抚州节能工作的人员,先后深入大亚木业公司、添光化工公司、明恒纺织公司、江砱焦化公司等6户重点能耗企业进行节能监察执法,指导、督促企业按照《节能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分解节能目标,落实节能项目、资金,开展节能审计。由于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加大了节能工作指导督促的力度,尤其是能耗占产品成本的不断上升,企业节能意识已逐渐增强,不少企业正积极主动地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节能,并取得良好效果,今年1-6月,我市大亚木业、添光化工、明恒纺织、靖淞纺织、万年桥建材、江砱焦化共6户省管重点能耗企业万元产值能耗下降9%,节约标煤4686.5吨。

(五)服务企业,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

  我市已设立电力需求侧专项资金,采取拨款补助和贷款补助两种方式用于支持企业节能降耗,有效引导用能企业改变用电方式,提高终端用电效率,采取各种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的方法,优化资源配置,高效利用能源。通过印发节能刊物,编发节能信息资料等形式,向企业推介节能技术、节能产品。今年4月26日,利用本委召开全市经贸系统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座谈会的机会,编发了北京航天长峰公司节能技术资料40多份,作为会议材料散发给与会人员,要求企业加强与节能技术服务企业的合作。新维美、环球、明恒、添光、顺富印染、大亚木业等企业采用变频节能技术,取得良好效果。环球纺织公司今年1-5月,完成工业产值8225万元,同比增长43.4%;同期用电量为688.3万千瓦时,同比仅增长14%;万元产值电耗为836.8千瓦时,同比下降20.4%,直接经济效益近90万元。明恒纺织、顺富印染等公司改烧煤造气为烧谷壳造气效益显著,明恒纺织每年可节省原煤4000多吨,产生直接经济效益40万元。大亚木业公司投入320万元进行设备技术改造,功率因素由0.89提高到0.96,每年可节电200万千瓦时,产生效益100万元。

(六)加强“禁实”,大力推进新型墙材和散装水泥推广运用工作
通过参加市人大环保抚河行活动,借助人大的力量,加大了“禁实”宣传和工作力度,加大新型墙材专项基金征缴力度,强化了“禁实”执法等途径,推动全市新型墙材事业的发展,至今年6月,市区新型墙材企业达23家,年生产能力达5.2亿标砖;全市新型墙材企业达80多家,年生产能力达11亿标砖。今年1-6月,市区新型墙材企业生产新型墙材2.05亿标砖,折合节约土地339亩,节约能源1.27万吨标煤。全市新型墙材企业生产新型墙材6.2亿标砖,折合节约土地1016亩,节约能源3.82万吨标煤。

  今年我委提出以招商引资建设市城区散装水泥搅拌站的工作方案,得到了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重视,方案实施后,客商纷至沓来,我们采取竞标的办法,好中选优,确定了两家实力雄厚的公司分别建设搅拌站,并做好了防止一家公司垄断经营的制度安排。现项目正在实施之中,竣工后将使我市散装水泥使用迈上新台阶,规费征收难度大大降低。

(七)组织认定,支持企业发展循环经济

  今年以来,我委加大了支持企业开展企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力度,通过理顺关系,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宣传国家有关政策等途径,有效的推动了我市的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联合市财政局、税务部门,转发了《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在掌握了国家政策后,企业申报资源综合利用认定项目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我市水泥、建材、化工等企业纷纷申报了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我委认真的进行审查,指导、帮助企业修改申报材料,1-6月,共为宜黄县正达化工公司、乐安婺乐活性炭公司、南城江西创瑞炭业有限公司等六家利用林区“三剩物”的企业,金溪县安盛新型建材厂等2家建材企业和崇仁明盛金属回收公司等18家废旧物资回收企业进行了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还帮助江西明生水泥公司、金凯科技板材公司、万年桥建材公司、广昌万鑫矿业公司、金溪天元金属回收公司等10家企业申报了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省经贸委已通过了其中8家企业认定。这些认定的企业,每年可综合利用固体废物4万元多吨,木屑等林区“三剩物”7万多吨,回收废旧物资5万多吨。

(八)强化监管,维护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秩序

  今年以来,我委人员先后深入乐安、南城等地和盛华公司进行调研,了解目前报废汽车回收市场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根据调研情况,我委联合市监察局、公安局、工商局、交通局、稽征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报废汽车回收管理的通知》。《通知》根据国务院307号令,进一步明确了各有关部门在管理报废汽车回收市场中的职责,规范了回收程序,特别强调,回收企业不得跨地经营报废汽车回收经营业务,必须使用省经贸委印制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根据举报,我委还加强了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管。多次深入盛华公司调查了解企业违规跨地回收经营报废汽车情况,查清事实后及时向省经贸委报告,责令企业遵纪守法经营。5月5日,我委还依法妥善处理了稽征部门擅自上路扣押回收企业回收的报废汽车事件。在接到企业报告后,我委依据国务院307号令,并深入现场调查,加强与法制部门的沟通,深入理解有关法律法规,指出了稽征部门错误,维护了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合法权益,扩大了我委报废回收(拆解)执法的影响。

三、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我市的节能工作虽有一个良好的开端,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按照“十一五”节能目标的要求,还存在很多不足,表现在:一是社会节能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节能与我无关的思想认识在一些人员当中,尤其是青少年学生当中比较普遍。二是节能薄弱环节比较突出,机关能源浪费现象比较普遍,建筑节能尚未得到重视,公务用车等交通节能还有很大潜力。三是企业节能进展缓慢。一些重点能耗企业万元工业产值能耗下降幅度未能达到年度目标进度要求,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要求难度较大。四是节能支持保障措施难以到位。突出表现在“三个不能到位”:即节能专项资金安排不能到位,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不能到位,节能执法不能到位。这些问题,既是今后工作的重点,也是今后工作的难点,需要我们不断地研究探索,开拓创新,才能取得好的效果。

四、下步安排

1、继续搞好重点能耗企业节能监察执法工作,指导、督促企业落实节能目标责任书确定的责任目标和保障措施。

2、协同有关部门开展高耗能窑炉调查,并按节能工作的要求,提出淘汰改造意见。

3、推进企业清洁生产,总结树立一批清洁生产企业典型。

4、大力发展新型墙材和散装水泥,指导、帮助新型墙材企业申报新型墙材目录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依法推进市城区“禁实”工作,大力推进混凝土搅拌工作。

5、搞好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调度,做好有关统计报表工作,掌握情况,分析问题,搞好协调服务,指导,帮助企业申报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6、进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和废旧物资回收市场的调查研究,规范报废汽车、废旧物资回收市场,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管,搞好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备案登记发证工作。


                    二OO七年七月二十日


发布时间:2007-7-27 12:2
信息类别:经贸动态
信息来源:抚州市经贸委
发 布 人:抚州市经贸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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